钢城区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钢城办发【2009】29号)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主体地位,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招商任务,增强全员招商的内在动力和活力;进一步转变招商方式,采取专业招商与全员招商相结合,扩大招商区域和社会接触面,疏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健全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奖惩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着力引进生产经营性大项目,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 目标任务
全局2010年招商引资任务为2000万元,两年内完成一个过4000万元的大项目。今后招商引资每年递增25%以上。其中专业招商单位、重点招商单位根据科室职能及人员编制分配招商引资总量任务和项目任务,每人分配招商引资任务量为100万元,科室任务为个人分配任务之和;一般性招商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招商条件,分配招商引资总量任务。
三、转变招商方式
在继续大力推行局机关全员招商的同时,实施以下几种方式。
(一)突出招商顾问招商。积极探索招商顾问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招商顾问的“以商招商”和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到钢城投资兴业。
(二)突出产业招商。紧盯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重点,按照“延伸主导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型产业”的要求,重点围绕钢铁深加工、新材料、高新技术、汽车配件、城市服务业、钢铁物流及特色农业等产业,深入开展产业调研,认真分析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动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瞄准世界500强、“中字号”大企业、民营强企、大院大所等,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大项目。
(三)突出专业招商。进一步整合资源,抓好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形成专业招商、单位招商和单位专人招商的招商网络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招商水平。
(四)突出重点区域招商。按照国外突破日韩、海外突破港台、省外突破苏浙和珠三角的思路,紧盯国内外产业、资金、人才技术密集地区,进一步明确招商重点城市,组织招商队伍招商,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五)适时蹲点招商。选择部分经济发展、产业聚焦、客商集中的地区、城市,特别是依托莱钢营销网络,选派驻外办事处或蹲点招商组,落实人员、任务和时限,广泛搜集招商信息,积极宣传推介钢城,吸引外地客商到钢城投资兴业。
四、强化招商力量
根据我局实际和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特点,将局机关各科室、各教办、区直学校分为专业招商、重点招商、一般性招商单位,采取专业招商与全员招商相结合的招商方式。
(一)专业招商单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组织选调等方式,从区直学校表现突出、热心招商的人员中选拔部分人员充实到区教育局专业招商队伍中,从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中选拔4名任组长,组成四个专业招商组(对外称专业招商办公室),专职从事招商活动(抽调人员原职务、待遇不变)。
(二)重点招商单位。包括督导室、工会、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行风办、计财科、成职教站、勤俭办、学前站、招生办、安全办、师训办。
(三)一般性招商单位。包括各镇(街道)教办、区直学校、教研室、教科所。
五、经费保障
招商引资工作中,在所需经费、用车等方面应优先保障,其中招商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按规定报销;通讯费、误餐费等给予适当补助;招待费用区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区外实行项目公示制,凡挂牌公示的项目,需要招待费用的报请局长同意,由局分管领导安排;其它费用视具体情况由区教育局解决。
六、严格考核奖惩
(一)项目认定。按区域外投资者在我区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性项目认定招商引资项目。内资项目,按照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或纳税折算额计算招商引资任务;境外项目,以省认定的实际到账外资数额为准。
(二)考核计分。将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实行量化计分。专业招商单位完成总量任务计满分,项目任务实行加分,按两个年度期限考核。第一考核年度完成总量任务即视为完成任务;下一考核年度完成当年总量任务和项目任务视为完成任务,超额完成总量任务和项目任务实行加分。重点招商和一般招商单位完成当年总量任务视为完成任务,超额完成任务实行加分。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要在年底年度考核中加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物质及精神奖励。考核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钢城区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予以奖励。对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突出的科室单位,可评为“特别贡献奖”先进单位,优先从该科室单位人员中提拔使用干部,或给予贡献较大的招商引资引荐人授予“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等奖励。对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包括专业及非专业招商人员,完成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任务),在下一年度内评优树先、提拔重用中优先考虑,在绩效工资考核中评为优秀等级;完成2000万元及以上大项目的人员,除享受区委、区政府奖励外,在职称评聘中直接聘任,并视情况进行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