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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关于举办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研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13 9:31:21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

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区直各学校:

为促进全区实验教学活动的全面开展,提高实验装备在中学理科教学中的应用水平,带动相关学科教师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的效益,展现实验教学成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区教研室拟于今年11月份举办首届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一线教师,年龄需在45岁以下,教龄满年。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实践与研究。

    3.参评课要符合《钢城区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要求》(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

1. 采取现场授课与说课、专家评选的形式确定选手参评成绩。参评成绩由上课成绩和课后说课成绩两部分构成,前者占总成绩的70%,后者占30%

2.每位选手的授课时间限定在45分钟。说课内容为教学设计的思路和实际上课的效果分析,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评选前1天由选手抽签决定讲课顺序。非通用教学媒体(自制实验装置、自制教具、课件等)由参赛教师自行解决。  

  三、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的名额参见钢城区青年教师实验优质课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参评教师需填写钢城区2011年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

参评教师登记表(见附件3)。

五、其他事宜

1.各教办及区直学校于20111020日以前将参评教师的实验优质课参评登记表报送区教研室。

2.区级评选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钢城区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要求

2.钢城区青年教师实验优质课评选名额分配表

3.钢城区2011年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参评教师登记表

 

 

钢城区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钢城区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要求

一、授课内容

授课内容:义务教育初中学段物理、化学、生物课程中的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与学生认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他科学探究实验。

二、授课要求

1.通过实验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养成崇尚科学、勇于探索、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掌握常用的实验技术和技能,学习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启迪学生通过实验解决问题的智慧。

2.实验手段和方法要有所创新。不局限于传统的实验方式,实验器材可以是常规的实验仪器、自制教具,也可以采用传感器和计算机组成的数字化实验仪器,可辅助多媒体课件演示,但单纯的多媒体演示实验课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

3.实验教学所需的仪器和药品尽量自带,评课现场校只提供必须的常规仪器和药品,坚决杜绝有毒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对环境不友好的因素进入评选现场。

 

 

 

 

 

 

附件2

 

 


钢城区青年教师实验优质课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分配

物理

化学

生物

艾山一中

1

1

1

艾山二中

1

1

1

颜庄中学

1

1

1

里辛一中

1

1

1

里辛二中

1

1

1

黄庄中学

1

1

1

辛庄中学

1

1

1

铁车中学

2

新兴路学校

1

1

1

双泉路学校

1

铁铜沟学校

1

共建路学校

1

育才路中学

2

潘西学校

1

 

 

 

附件3

 


钢城区2011年青年教师实验教学优质课

参评教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学历

 

职称

 

单位

 

电子邮箱

 

电话

 

任教专业及年级

 

校级参评课题

 

 

单位推荐意见

 

 

 

                                        

                                日(教办、区直学校公章)

 

 

 

 

                                                    

                                 日(公章)

文章录入:教研室    责任编辑: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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